莫格街谋杀案攻略
莫格街谋杀案攻略
杜宾并非一个职业侦探。他来自一个家道中落的家庭,和密友(也就是故事的叙述者“我”)居住在巴黎。一天,两人在阅读报纸时发现一段新闻:在巴黎莫格街发生了一件残忍的凶杀案。死者是一对母女,死状极为恐怖,但屋内贵重物品却没有丢失。更诡异的是,附近的街坊邻居除了听到受害人的尖叫外,还有其他人在案发现场说话,但是没有人知道说的是何种语言。而且他们也可以证明凶案发生后无人从凶案现场离开,使此案存在似乎无法解开的死结。
此案引起了杜宾的兴趣,使他决定进行调查。随后根据现场的勘察,及死者指甲缝中发现的毛发,他做出了推论,并最终巧妙地抓获了凶手。
莫尔格街凶杀案的内容简介
《莫格街谋杀案》讲述了在巴黎莫格街上发生了一件神秘而残忍的凶杀案,死者是一对颇为富有的母女,两人被凶手以离奇又凶残的手法杀害,但屋内贵重的金币却没有丢失。更奇怪的是,很多证人听到除了受害者以外还有其他人在案发现场,但是没有人听懂他说什么语言,而且证人亦可以证明凶案发生后无人从凶案现场离开,使得此案存在似乎无法解开的死结。杜邦最终巧妙的找出凶手。
莫尔格街凶杀案的内容简介
文中的主人公与他的朋友杜潘先生调查这个案子,杜潘在现场仔细观察细致推理,最后找出案子的真凶——一只凶猛的大猩猩。这只大猩猩的主人是一个水手,他回家时看到大猩猩拿着他的剃须刀在玩,就打它,大猩猩从窗户跑出去,又在大街上顺着避雷针爬进母女俩的家,学着理发师的样子用剃须刀在老太太脸上挥舞,结果在老太太挣扎下弄断的老太太的喉咙;这时女儿已经吓晕了,老太太的血更刺激了大猩猩,它又朝女儿扑过去掐死了女儿,慌乱的大猩猩最后把女儿的尸体塞进烟囱,又把老太太的尸体从窗户扔了下去。
“不可能犯罪”中哪个案件最有名
在小说作品中的体现
《莫格街凶杀案》
《黄屋奇案》
《三口棺材》
《金丝雀杀人事件》等等都是比较著名的密室
密室犯罪题材的第一次辉煌来自冉威尔于1892年创作的不朽名作《弓区之谜》。此后,勒鲁在1907年写出了《黄屋奇案》;福翠尔创作出了“凡· 杜森教授”系列,如《13号牢房》等;切斯特顿也在他的“布朗神父”系列中大量的使用密室题材。这些作品都是“不可能犯罪”中的经典之作。
进入黄金时代之后,作家们对密室等不可能犯罪题材依然相当狂热。范·达因写出了《金丝雀杀人事件》(1927年);埃勒里·奎因作有《中国橘子之谜》(1934年);就连不以密室见长的“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也写出了《古墓之谜》这样的优秀作品。但是,没有作家比约翰·狄克森·卡尔更专注于此,他写作的“班考林”系列、“菲尔博士”系列和“梅尔维尔爵士”系列均是密室犯罪小说。其中,卡尔的《三口棺材》中的“密室讲义”堪称是密室犯罪创作的巅峰。 ——被害人死于非命,但尸体四周却不见任何痕迹。
在小说作品中的体现
卡尔在许多小说作品中都曾使用这一手法,如《White Priory Murders》(白修道院谋杀案)等。 ——这也是不可能犯罪——真凶是谁不可知晓,但却有迹象表明某人不可能是罪犯。
在小说作品中的体现
埃勒里·奎因的小说《九尾怪猫》、阿加莎·克里斯蒂的《ABC谋杀案》是杰出的代表作。 在小说作品中的体现
英国人克劳夫兹的《桶子》是揭开黄金时代的伟大作品之一;在日本,有栖川有栖的《魔镜》中列出了一份“不在场证明讲义”,可以媲美卡尔的“密室讲义”。 指嫌疑人或受害者不可能消失。
在小说作品中的体现
例如,岛田庄司的 《消失的“水晶特快”》。
七宗罪有哪些?
《七宗罪》深度解析:
七宗罪讲的是一场离奇的连环杀人案,受害者都是死于这七宗罪其中的一种。威廉是纽约警察局的刑事警官,也是个凶杀案专家,他当了32年的警察,多年来几乎每一分钟都在辛劳地工作,他也看到和感受到了太多的不幸,他觉得疲惫极了,幸好现在还有7天他就要退休了,终于可以享享清福了。
为了接替他的工作,上司又给他派了一个新搭档——年轻气盛的米尔斯,他是和妻子翠西一同搬到纽约来的,起初翠西并不同意来这座繁乱的城市,但米尔斯认为只有这里才能让他接手一些重要的案子,于是在他的百般劝说下,翠西才同意了。威廉作风严谨,办事老成,米尔斯则有些冲动,心高气傲的他对威廉办案的方式很不以为然。
也许是冥冥之中已经注定了的,米尔斯的第一个案子正是威廉的最后一个案子:一个胖得出奇的男人在家中被杀了。可是在现场,米尔斯和威廉却没有发现什么线索。紧接着另一起案子发生了,一位富有的辩护律师格特被杀害,在凶案现场的地板上,凶手用血写着两个字:贪婪。
细心的威廉重新回到前一个案发现场,不露掉每一个蛛丝马迹,终于在冰箱后面发现了两个字:暴食。这时他们才醒悟到原来他是被强迫吃下大量的东西直到胃被撑破而死的。威廉猛想到了《失乐园》中的语句──基 督教的七重罪孽:暴食、贪婪、懒惰、愤怒、骄傲、淫欲和嫉妒。
他认为接下来还会发生5个谋杀案,分别与其他的诫条可怕地联系起来,可米尔斯却并不相信。翠西邀请威廉来家中吃饭。米尔斯有些不高兴,但翠西却和威廉谈得很愉快。在现场发现的指纹使格特的当事人毒贩维克多成了怀疑对象。他有前科,而且有心理疾病。
但当警察赶去拘捕他时,却发现他早已经死了,在墙上写着“懒惰”二字。通过图书馆内部的调查资料,威廉终于把目标锁定为记者约翰·多伊,一个为了不留下自己的指纹而将手指上的皮剥掉的变态者。但当威廉和米尔斯前去寻找他时,他已经溜走了。
在约翰家中,他们发现了一个金发妓女的照片。但等他们找到她时,她也死了,旁边又是“淫欲”两个字。
到星期日,威廉就要退休了,而约翰打来电话告诉他们他又下手了。一个女人赤裸地死在床上,旁边写着“骄傲”。威廉决定办完这个案子再退休,可约翰却突然来自首了。谨慎的威廉认为事情不会如此简单,因为还有两条罪未完成,约翰一定还有花招。
约翰招认还有两具尸体,并愿意带他们去找。这时,有人给米尔斯送了个包裹来。威廉打开时却发现了里面竟是翠西的头颅,约翰告诉米尔斯是“嫉妒”杀死了翠西。
盛怒和悲伤之下的米尔斯无法控制自己,开枪打死了约翰,他犯了“愤怒”之罪,是完成7条训诫的最后一人。看着米尔斯被押上警车,威廉面对夕阳默默无语。
《七宗罪》的社会意义
《七宗罪》因为深刻反映了道德沦丧等社会问题而广受好评。这部电影在某种程度上严肃地探讨了有意义的暴力与无意义的暴力的差别,同时也激起了观众的“原罪”意识。
影片中的七桩案件忽隐忽现,若明若暗,不时有“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境界。片中对犯罪心理学做了详尽的描述,而罪犯通过《圣 经》的道德审判来杀人,更具社会意义。一个警察最终成为凶手计划的执行者,这是对社会和人生的讽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