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试奖励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而在唐代最著名的武状元便是郭子仪了。
唐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主要的考试内容。他在位期间,曾在长安、洛阳宫殿八次亲自面试科举应试者,录取很多很有才学的人。
乡试奖励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乡试、会试和殿试。
1、乡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è)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称“亚元”。
2、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3、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
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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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萌发于南北朝时期,科举真正成型是在唐朝。 随着士族门阀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魏晋以来选官注重门第的九品中正制已无法继续下去。
科举制改善了之前的用人制度,彻底打破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的垄断。
对于科举的开创,史学界向来有异议。历史学家俞大纲、唐长孺、何忠礼、金铮等认为唐朝开创了科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举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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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从高到低:状元、榜眼、探花、进士、举人、秀才。
1、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乡试第一称解元,会试第一称会元。殿试第一称状元。制度唐制,举人赴京应礼部试者皆须投状,因称居首者为状头,故有状元之称。
2、“榜眼”是中国科举制度中在殿试中,取得进士第二名的名称,与第一名状元,第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
3、“探花”是中国古代科举考试中对位列第三的举子的称谓。与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合称“三鼎甲”。
4、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通过最后一级中央政府朝廷考试者,称为“进士”。是古代科举殿试及第者之称。
5、“举人”是指被荐举之人。汉代取士,无考试之法,朝廷令郡国守相荐举贤才,因以“举人”称所举之人。
6、秀才”别称茂才,原指才之秀者,始见于《管子·小匡》。汉以来成荐举人才的科目之一。亦曾作为学校生员的专称,现代也比喻知识量丰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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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考试内容:
科举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八股文。八股文主要测试的内容是经义,《诗》《书》《礼》《易》《春秋》,五经里选择一定的题目来进行写作。
题目和写作的方式都是有一定格式的。八股文中有四个段落,每个段落都要有排比句,有排比的段落,叫四比,后来又叫八股。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一个人能不能升官,能不能科举考试中进士升官。
所以在小说中说:“当今天子重文章,足下何须讲汉唐。”“汉”是指汉代的文章,“唐”指的是唐诗,汉代的文章也好,唐代的诗歌也好,都不如当今皇帝所看重的八股文。
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当时的人们都一门心思地扑在八股文上,只有八股文章才能敲开科举考试的大门。
科举分级:
1、及第
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宫锦还家。”古时考中进士要披宫袍,这里“披宫锦”即指中进士。《祭妹文》:“大概说长安登科,函使报信迟早云尔。”“登科”是及第的别称,也就是考中进士。
2、进士
参见“殿试”条。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贡生参加殿试录为三甲都叫进士。考中进士,一甲即授官职,其余二甲参加翰林院考试,学习三年再授官职。
3、状元
参见“殿试”条。科举制度殿试第一名,又称殿元、鼎元。唐代著名诗人贺知章、王维,宋代文天祥都是经殿试而被赐状元称号的。
4、会元
参见“会试”条。举人参加会试,第一名称会元,其余考中的称贡士。
5、解元
参见“乡试”条。生员(秀才)参加乡试,第一名称解元,第二至五名为经元,其余考中的称举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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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生 凡应考生员(秀才)之试者,不论年龄大小,皆称儒童,习惯上称为童生。
院试 由省学政主持,童生参加,考中的称秀才,也叫生员,一般可称相公。
此二者只是预选形式,乡试、会试、殿试才是正式的科举考试。
乡试(大比)每隔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参考者为秀才,考中的为举人,可称老爷。举人第一名称解元,二至十名称亚元。考期在八月,故又称“秋闱”。
会试 会试是在乡试的基础上进行的,时间是在乡试后第二年春天,地点在京城礼部官衙,举人参加,考中后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 会试合格后即参加由皇帝亲自主持或钦命大臣代理主持的殿试。合格的统称进士,贡士才有参考资格。殿试分三甲(三等)录取,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殿试第一名叫状元,第二名叫榜眼,第三名叫探花。
进士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通过最后一级考试者,称为进士。隋朝于605年首次开的进士科,被视为科举的开始。隋、唐时,“进士科”只是科举各科中的一科,考的是诗赋。因为进士科是常科,考取又最难,故此最为尊贵,地位亦成为各科之首。宋代以前,进士只需要通过在尚书省举行的“省试”。自宋以后,进士一律要经过由皇帝主持的“殿试”一关复核和决定名次。宋仁宗时,曾发生过一名通过省试,但在殿试被黜落的考生愤而投奔西夏的事情。自此以后殿试都只定名次,而不会黜落考生。在明朝和清朝,殿试录取考生为三等,称三甲。一甲三人依次为状元,榜眼,探花,称“进士及第”。二甲若干(清朝时一般为七人),称“进士出身”。三甲称“同进士出身”。世人统称被录取者为进士。进士是功名的尽头,就算是对名次不满意也不可以重考。
状元 状元是中国科举制度中的最高荣誉,是在最后一关考试(唐朝时的省试,宋以后的殿试)中,得到进士第一名的名称。状元亦称“鼎元”“殿元”。历史上第一个状元为唐朝武德五年(622年)的状元孙伏伽。最后一个状元为清朝光绪三十年(1904年)的状元刘春霖,1300年来共计状元504人。状元也指武举中的第一名,称为武状元。
唐朝科举考试科目
唐朝的科举分为常科与制科两类。常科每年举行,制科则是皇帝临时设置的科目。常科的考生有生徒和乡贡,常科名目很多,依据应举人的条件和考试内容分为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科。
生徒是在国子监(国子学、弘文馆、崇文馆)、各地学馆入学考试合格的学生。乡贡则是通过府试、州试的人,又称举人;考头名的称解元。通过朝廷尚书省的省试者称为进士及第,考头名的称状元,其余分甲第和乙第。
除了每年的常科考试外,还有临时不定期由皇帝亲自主持的科举考试,叫制科。这时科举仍然留有一定的察举制影子。考官在评卷时,考生的名声往往是考虑因素之一。这样做的原意跟举察一样,是希望可以兼顾人材在试场外的表现。
但同时这亦无可避免造成不公平,出现士子与考官之间的利益瓜葛。到了唐末吏治败坏时,弊病更甚。到了唐代后期,出身寒门由科举入仕者渐多,与世族门荫入仕者形成两大官僚派系集团,互相倾轧,史称“牛李党争”。
武则天主政时,曾首创由皇帝主持,复核进士资格的殿试;和取武将的武科举。但是,二者在唐朝时并未有成为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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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科举是一种通过考试来选拔官员的制度,源自中国,并传播至汉字文化圈其他国家。它是古代中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对中国社会和文化产生巨大影响,直接催生不论门第、以考试产生的“士大夫”阶层。除中国科举外,邻近中国的亚洲国家如越南、日本和朝鲜半岛也曾引入这种制度来选拔人才。
科举始于605年时的隋朝,发展并成型于唐朝,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在1905年才被废除;在越南更迟至阮朝末年的1919年才废除,整个科举共持续1300多年。现代社会公务员的选拔制度亦是从科举制间接演变而来。
起源与成熟
科举制度起源于中国的隋代,秦代之前中国曾采用世袭制度取士。西周时,天子以及诸侯分封天下。《周礼》之下,社会阶级分明。管理国家由天子、诸侯、卿、士分级负责。而各阶层按伦常,依照血缘世袭。
到了东周,制度开始崩溃,于是有“客卿”、“食客”等制度以外的人材,为各国国君服务。汉朝时封建制度逐渐被废,皇帝中央集权得以加强。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民间人材。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
察举制缺乏客观的评选准则,虽有连坐制度,但后期逐渐出现地方官员徇私,所荐者不实的现象。
至三国时代,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制,由中央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两晋、六朝时沿用此制。是察举制的改良,是将察举之权,由地方官改由中央任命的官员负责。但是,这制度始终是由地方官选拔人才。
魏晋时代,世族势力强大,常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才,后来甚至所凭准则仅限于门第出身。于是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现象。不但堵塞民间人材,还让世族得以把持朝廷人事,影响皇帝的权力。
到了隋代,为了改革九品中正制,隋文帝于开皇七年(587年)下诏各州每年推荐三人(制诸州岁贡三人),应考“秀才”。隋炀帝在大业元年(605年)设进士科取士,成为以后的科举。唐朝继承并发展这一制度。唐朝的科举分为常科与制科两类。
武则天时,曾首创由皇帝主持,复核进士资格的殿试;和取武将的武科举(武举)。但是,二者在唐朝时并未有成为定例。
唐代的科举允许平民携带证件自由报考,但仍然留有一定的察举制影子。例如:士子在应试前,流行把自己的作品呈送社会名流,希望名流能向主考推荐。叫作“行卷”。
社会上有地位、有名望的人向知贡举的官员公开推荐应试举子,称为“公荐”,而被荐的举子能轻松及第。除了武则天主政期间外,唐代的科举没有糊名(弥封)的习惯。
考官在评卷时,考生的名声往往是考虑因素之一。这样做的原意跟举察一样,是希望可以兼顾人材在试场外的表现。但同时这亦无可避免造成不公平,出现士子与考官之间的利益瓜葛。到了唐末吏治败坏时,弊病更甚。
宋代进一步改良唐朝的科举制度,废除行卷公荐之法,建立弥封誊录制度,确立一套相当完整的体制。宋朝的科举制度公平性大幅提升,许多大臣的子孙也未考上科举,仅能担任中低阶官员,因此当时还产生“富贵不过三代”的俗语。
参考资料:
唐朝科举考试科目
科举考试四个等级:院试、乡试、会试、殿试这四个等级,院试也称童子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进行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
乡试是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
而会试是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
殿试则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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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各朝科举考试科目都在不断变化。唐朝考试科目很多,常设科目主要有明经(经义)、进士、明法(法律)、明字(文字)、明算(算学)。到明朝只设进士一科。清袭明制,但也开过特制(特别科),如博学鸿词科、翻译科等。
科举除了特制科目外,明经,进士科考的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考试在各个朝代也有不同,唐朝主要有时务策(策问)、墨义、口试、贴经、诗赋等,宋朝主要是经义、策问、诗赋等,到明代只有经义一门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举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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